一是建立普法宣教机制。定期汇编现行常用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,定期开展依法培训,建立法律知识题库适时进行测试,并将成绩作为年终绩效考核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二是健全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。对土地整治、土地房屋征收等事项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、政策文件出台、等重大事项均纳入科学民主决策,局党组(行政)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。
三是建立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(科室)”创建机制。制定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(科室)创建”方案,合理设置考评项目,细化考核分值,对法制学习测试成绩、信访回复质效等规定项目逐项考核打分,公平、公正评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(科室),在全局予以表彰。
四是完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。采取全面自查、随机抽查、专项督查等方式,不定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检查,对行政不作为、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处理。不断完善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度,健全投诉信息调查沟通机制。